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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如何注册?

作者:唐山昌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31 08:45:28

根据我国专利法,关于专利申请的费用,有以下规定:

1、申请专利委托代理时,申请人需要交纳代理费和官费。

2、官费是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费用。首笔官费包括申请费和发明申请审查费,数额(人民币)为:发明专利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500元;

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500元;发明申请审查费2500元。

4、要获得并保持专利,申请人还需要在申请后的若干年内向专利局交纳专利年费等费用。

5、专利局可以就某些费用(申请费、发明申请审查费、发明申请维持费、复审费和授权后三年的年费五项)对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实行减缓。申请人为单位的,可减缓上述费用的70%,申请人为个人的,可减缓上述费用的85%。

自己申请专利需要自己动手制作的申请材料

在价格上可能大家认为会省去一笔钱,但是您需要自己准备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摘要、摘要附图(适用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适用时),各一式两份。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摘要、摘要附图(适用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各一式两份。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各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

由此可见,如果您没有太多的时间,以及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专利是很难授权的,毕竟专利申请之前还需要进行专利检索。

新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或经营项目,改建、扩建食品经营场所,首先提出现场验收申请,现场验收通过后,凭现场验收核查意见和其它申请材料在意见出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逾期须重新申请现场验收。

(一)食品经营审批条件有哪些?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二)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原件1份;2、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申请现场验收已经提交的免于提交,提供电子营业执照相关信息的可免于提交);

3、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1份;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在申请现场验收时已经提交的免于提交);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在申请书相应栏目填写);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合格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单纯预包装食品销售、微小餐饮除外);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6、需要进行现场核查的,须提交《现场验收核查意见》1份;7、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散装酒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8、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当提交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体系是针对全球唐山商标注册和管理的解决方案,既方便又划算。只需提交一份申请,缴纳一组费用,便可在多达118个国家申请保护。通过一个集中化的系统,就可变更、续展或扩展全球商标。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应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进行办理,并且要在中国取得了商标注册、初步审定或者申请被受理才能有进行注册。商标如何注册?

一、注册商标的条件: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已经在我国启动一定的商标注册申请程序,可以是已在我国提出注册申请并被受理的商标,也可以是已经注册的商标。

二、注册商标流程:

(1)提交申请至官方,提交申请至中国商标局国际处。

(2)国际处进行形式审查,国际处进行形式审查,看是否符合申请要求:商标、商品、申请基础、费用交纳情况等。

(3)国际处颁发受理通知,形式审查通过的,国际处下发受理通知,一般需3~6个月不等。

(4)国际局进行形式审查,国际处形式审查通过后,提交申请至国际局进行形式审查。

(5)国际局颁发商标国际注册证明,国际局形式审查通过,颁发商标国际注册证明,申请日起约6~9个月左右。

(6)各指定保护国商标主管机关审查,国际局将申请转交至指定保护的国家,各国商标主管机关依当国法律进行审查。

(7)各指定国核准保护驳回,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时指定的各保护国根据各自的国家法律决定是否予以保护,自申请日起约18~24个月左右。

三、注意事项:在提交国际申请前,应当进行检索,以查明在目标市场是否已经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一旦商标注册后,便可以通过一个集中化的系统轻易地进行管理。

目前有许多学者对唐山商标注册的异议制度提出了中肯的批评,异议制度归纳起来至少有以下问题:

1、异议制度的功能无法充分体现商标法设置异议制度的初衷是为了通过该制度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商标审查,以弥补商标审查人员的疏漏。但在实践中,由于提起商标异议的主体可以是任何人,加之异议理由不受限制,因此目前的制度设计给恶意利用异议制度的人提供了机会。有的异议人与被异议商标没有任何利害关系,其提出异议的目的明显不正当,就是为了阻止他人取得商标权利以便向商标注册申请人索要不正当利益。甚至个别当事人以商标异议为其生财工具,这些现象都突出反映了商标异议制度功能的异化。

2、商标异议与异议复审之间关系定位模糊从字面上理解,异议与异议复审很容易让人理解成与诉讼中一、二审的审级关系相类似,但实践中异议与异议复审的关系同民事诉讼制度中一审与二审的关系显然不同。异议复审案件可认为是以双方当事人在异议复审阶段以提交的理由和证据为基础,是一个全面重新审理的新案件,审理对象是针对被异议商标能否获准注册,而不是原异议裁定。不过异议复审与异议的此种关系定位,目前并不被司法机关所认同,这直接导致商评委在个案中出现败诉。

3、异议案件有四级审级的制度设计过于繁琐在2001年新商标法实施后,增加了关于司法审查的规定,这样一个异议案件要有最终结果需要经过行政程序与司法程序四个不同部门的四个审级,程序过于繁琐,加重了商标注册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并且在此期间,商标权利归属无法确定,这也不利于社会关系的稳定。因此,简化商标异议程序的也是今后需要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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